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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2、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1)携带好相关资料(包括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等),前往当地人社局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2)人社局进行初审和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3)由银行按月代发进入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也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失业前已经按照规定参保且缴纳社保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等。各地失业金领取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可拨打当地社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