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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子代丈夫签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资料图片)
1、妻子代丈夫签字卖房的合同征得丈夫同意或丈夫追认的情况下,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该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即使未经丈夫同意,妻子也不得要求返还房屋。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丈夫私自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1、丈夫私自卖房的合同的效力,需要根据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性质来判断。如果丈夫在婚内私自出卖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的,则该卖房合同是无效的,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可以证明该房产属于丈夫一人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则丈夫私自卖房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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