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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方写租房合同应该怎么写
写明承租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承租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承租合同双方违约后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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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写清楚租房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方式及给付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收益归属、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方面。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摇,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屋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法律上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租房合同到期需要重签吗
需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绝,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租房合同要在自愿的前提下书写,要包括房屋的位置和租赁时间。租房合同并不是专属管辖,而是由被告居住地的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若是无法协商,也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来解决争议。
四、租房合同中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租房合同中违约金一般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未统一规定,要由双方协商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五、租房合同违约的赔偿数额认定标准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对于租房合同在签订后,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来履行自己的有关义务和责任,如果涉及到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就是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责任的,另外如果涉及到一方存在诈骗或者欺诈的行为,那么还可能涉及到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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