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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了租房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租房合同后,存在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如果因此产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资料图)
《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二、租房合同违约赔偿金额怎么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对于合同违约的赔偿责任有明确约定的,出现合同违约情况,应该按照约定执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应该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转让租房合同不成立退钱吗?
转让租房合同不成立的是不能退钱的。如果出租人具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那么出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是可以要求退回房租的。
四、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五、租房违约如何赔付?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而不同。
如果租房的合同不成立,或者租房的合同成立了,但是没有生效,这种情况都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不成立的合同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也不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不履行合同,也不能够叫违约,因此就更加不用去赔付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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