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一、了解公证办理程序
公证办理有:申请、受理、审查和出证四个程序:
1.申请人要先提出申请。
2.受理后,工作人员要对相关事项和义务进行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告知和受理事项。
3.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并进行笔录,然后由当事人确认。
4.等签发和批准之后,则要出具公证书。
办理公证程序一般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也有公证事项不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办理前可以提前咨询公证处。
二、公证办理的范围
公证办理的范围包括: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三、公证在哪里办理
公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第一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