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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水处理厂出水造假被发现后怎么处罚?
1、污水处理厂出水造假被发现,相关责任人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被行政拘留,如构成犯罪的,还会受到刑事制裁。国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同时自动监测设施便于环保部门实时掌握其排污状况。部分排污单位或个人为节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成本,逃避有关部门对其超标排放的监管和查处,掩盖个人工作失误或事故后果,铤而走险,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这样的行为被发现后,相关责任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
2、《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厂应当确保处理过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排放对环境没有危害,如污水处理厂修改出水口数据,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环保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员行政拘留,并对处理厂罚款,要求整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