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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双方夫妻共同遗失了或者损毁了结婚证,那么双方夫妻可以凭借相关的证件去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在婚姻登记机关等查证事实登记记录则给予补办,而且补办的法律程序也不太繁琐所需要的证件也不多,都是一些最基本的证件而已。
一、夫妻双方结婚证都丢了怎么补办
结婚证掉了后有两种方法可以补办:
1、去档案局查询结婚登记存根,由档案局出具已结婚证明,然后拿档案局证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2、双方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寸红底夫妻合影半身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证,结婚日期填写的是你们领证当天的日期。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所以,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如果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