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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起诉离婚时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并缴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待法院给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离婚案件法院会组织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发《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会如期开庭,然后下发《民事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如果想继续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