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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登记离婚流程
民政离婚登记流程如下:
1.订立离婚协议;
2.申请离婚登记;
3.审查申请材料;
4.通知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的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有子女的需要有对子女抚养权分配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
二、民政局离婚需要多久
民政局离婚需要一个多月。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三十日的婚姻冷静期,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4.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