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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中应该赔偿的财产损失有哪些
1、交通事故中应该赔偿的财产损失有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按照损失发生时,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
(资料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1、同时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
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导致了他人在交通事故死亡的话,保险公司需要赔偿的金额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相关的抚养费和误工费。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了他人受伤,全责方应该支付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等相关费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XXX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