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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处理多久能拿车
1、交通事故处理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会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定责要多长时间
不同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的期限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交警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部门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日,最长可以延长至60日,交警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XXX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