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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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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自愿打工犯法吗?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无论童工是否自愿工作,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工作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童工年龄标准为不满16周岁。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析:
使用童工的处罚: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发现误用童工,应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立即停止其工作,并送医院进行体检,保证其健康未受工作影响。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
2、派人护送其回家,并交其监护人,一切旅程费用由工厂承担。
3、为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工厂将追踪其完成义务教育情况,并根据国家经济情况,可适当提供经济援助,并与童工本人或当地政府保持联系,直至其完成初中教育。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洪静律师简介
辉旺律所主办律师,5年法院工作经验,经手近千件案件,审判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涉访等,不论胜负均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在民商事领域内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