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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属于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资料图)
网友咨询:
机动车不小心走了非机动车道怎么办?
广西大海律师事务所唐甜恬律师解答: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属于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有:
1、普通道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般是罚款100元,不记分;
2、在普通道路逆行的,罚款200元,一次记3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广西大海律师事务所唐甜恬律师解析:
机动车通行的法律规定:
1、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2、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3、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唐甜恬律师简介
团队接案,每个案件由资深主任律师及主办律师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