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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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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复议期限是几天?
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析:
一、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三、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李磊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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