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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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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评不上级应该怎么赔偿?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张远锋律师解答:
工伤评不上残疾的,就只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停工留薪。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中造成残疾的,还应当享受伤残待遇。
评不上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张远锋律师解析:
如果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张远锋律师简介
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便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现为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党支部委员,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诉讼与非诉业务。电话:151874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