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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执行期满后,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其他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通过查控发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终结执行。但是债务关系会一直存在,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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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解答:
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
终结执行是否需要还钱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执行期满后,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其他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通过查控发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终结执行。但是债务关系会一直存在,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解析:
执行终结的情况有: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如果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确属自愿,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准予其撤回申请,裁定终结执行。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根据,若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则执行终结.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是人身权益案件,这类案件中,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主体消灭则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也即不存在,故应终结执行。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这是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情况,只限于公民。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弹性条款,是指以上五项规定以外的情形,以便人民法院执行时灵活掌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刘洋律师简介
从事律师多年,担任多家大型国企法律顾问,成功代理过上亿的建筑工程纠纷,赔偿达百万的工伤纠纷以及刑事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