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或许大家对于著作权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但是说到邻接权则就有些困惑了。不过事实上邻接权与著作权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法妞网友咨询:
(相关资料图)
著作权与邻接权有什么关系?
律师解答:
著作权: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作品创作完成后,作品传播者在传播该作品的过程中,为其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这种劳动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创造者,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如图书的出版者、戏剧的表演者。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如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体现的是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邻接权的客体是演绎作品,即通过戏剧、表演等其他形式传播原作品,体现的是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除表演者外,不包括人身权利。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律师补充:
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而邻接权的产生又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作品许可给他人通过创造性劳动产生邻接权。邻接权权利人行使邻接权时,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行使存在相互制约,当广播组织许可他人行使转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的时候,被许可人还需要取得享有该项权利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邻接权人的许可。反过来,即便著作权人已经许可他人公开传播其作品,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对广播组织播放的作品进行转播或者信息网络传播的方式进行传播的话,也还需要取得广播组织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