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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城市更好地建设,为了使我们城市更加的繁荣,政府往往会新建很多高楼大厦,一些新建的大楼是在拆迁掉一些破旧的农房的基础之上完成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分析该类问题,应根据拆除补偿款的性质具体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征收公有房屋的,无论夫妻一方于婚前或婚后承租公房,因公房的属性仅限于居住,并无财产利益,故均不属于婚前或婚后财产的范畴。在夫妻双方无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因征收公有住房所得的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私有住房的征收以产权平移为基本原则,被安置人范围一般仅限于房屋产权人,夫妻一方因征收私有住房所得的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结合被征收的私房是否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而定。拆迁补偿款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是个人财产的形态转化,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虽有增值,亦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屋所得的经济补偿,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房屋是您婚前购买,但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来还贷的,则情况更为复杂。具体的,还需要您提供更为详细的材料。
律师补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否则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另一方因房屋征收而取得的补偿利益,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