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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进行消费行为时,如果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侵害的,商品服务的提供者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怎么办?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怎么办?
律师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补充: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此,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法定标准和一般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国家或行业针对某类产品制定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在判断产品是否有缺陷时,有法定标准的,应当优先适用法定标准;没有法定标准时,方才适用一般标准。一般标准是指产品是否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因购买使用的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那么受害人就可以找生产该产品的厂家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店家去索赔,也就是找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由他们对受害人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