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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妨害公务危害了国家利益,必然会对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造成干扰和破坏。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首先要知道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妨碍公务罪应该如何认定?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妨碍公务罪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妨害公务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律师补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袭警罪”,该罪是从妨碍公务罪中独立出来的一项新罪,将原本“妨碍公务罪”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应该从重处罚”的规定独立成罪。袭警罪单独成罪的核心在于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其在犯罪手段、法益侵害程度、处罚力度上都严于妨害公务罪。这两种罪名在暴力手段上有竞合,判断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能否升格评价为袭警罪,关键要区分行为系“暴力阻碍执法”还是“暴力袭击警察”。我们在办案中应遵循“轻轻重重”的原则,既要严格把握入罪标准,维护执法尊严,也要防止条款滥用,影响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