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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生活中,许多公司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和合并或者分立,合并和分立后会产生一些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合并债务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公司合并主要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二是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首先,公司合并必然导致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的消灭,此种公司消灭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同时,吸收合并中的吸收公司继续存在,但发生了变化;新设合并中产生了新的公司。其次,公司合并的结果导致了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承受被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
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规定公司作出合并协议后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是从权利义务概括性继受的角度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律师补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给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章规定,公司合并如涉嫌垄断,还要履行有关部门的反垄断审查程序。
关于企业合并与分立后债务的承担,在《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的更为明确:“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