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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除应以法律思维依法办案外,更应以稳妥地方式化解市场和社会稳定风险。保持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债权清偿比例,解决职工生计问题。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理解破产不停产?
律师解答:
破产本是个悲伤的字眼,一旦发生则通常意味着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消失殆尽,只留下了孤独的背影让人唏嘘不已,成为人们唯恐避之而不及的禁忌话题;而事实上,破产的本质在于重生,破产法的本质在于破产保护法。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不断健全,未来公司消失的方式将更多的以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而呈现。
一是要树立和强化企业“破产不停产”的理念,不能简单地从企业角度看待破产,而是应当将其视为一种金融现象进行分析并有效应对,以化解金融债权风险;二是要优化企业“破产不停产”的制度架构,完善破产企业金融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债务人申请破产义务制度,健全企业集团破产集中管辖制度;三是要培育和发展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综合评估的中立性和科学性,将综合评估报告作为法院判定破产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的主要依据,以避免决策失误令债权人利益受损和新矛盾出现。
律师补充:
合理制定重整方案,创新重整方式,根据不同债权种类分别设立分配方案,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公平受偿,取得债权人的理解和信任。统筹经营过程中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在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共同为企业维持经营现状提供必要支持,实现破产企业的连续经营。破产重整是通过法定程序唤醒企业自身活力,最终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让企业重新回到市场,成为市场的“活细胞”,“重整不停产”是其有效“法宝”,同时使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解决职工的阶段性生计问题,平稳过渡,有效化解社会潜在不稳定因素,促使破产清算企业在法律程序中有序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