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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购物方式悄然发生改变,不少人享受足不出户、快递派送的便捷,成了网购“达人”。快递弄丢贵重物品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快递中途损毁,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快递在被指定地点,例如菜鸟驿站签收后,由于买家未按时拿取的原因,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的规定,应由买家承担风险。
律师补充:
网购商品并非传统意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购物方式,因为还有一个通过快递的方式交付商品的过程。由于快递物流的特殊性,极易导致商品损毁,因此,关于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损毁的风险承担问题,关键点是“交付”。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一般情况下,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节点,所有权转移自然风险随之转移。而网购商品的交付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是以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建议市民签收前要第一时间开箱验货,查看商品是否完好无损,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结语:
民法典在新时代构建了完善的“网购合同法”体系,体现了国家对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但交易实践中,许多消费者在快递纸盒完好的情况一般都会直接予以签收,不会当场开箱验货,这虽然一时提高了签收效率,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却较为不利。建议网购达人们,签收前要第一时间开箱验货,查看商品是否完好无损,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