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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公告。如果清算组未依法履行前述义务,会有何法律后果呢?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清算不通知债权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公司在解散清算时,对公司所负债务有清偿义务。为了顺利完成债权登记和债务清偿,避免和减少偿债纠纷,清算组应当通知各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司法活动中,无论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就该问题提出请求时,还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判时,均呈现出了不同的选择。比如,有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的债权人则请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在裁判时,有的支持不是清算组成员的股东承担责任,有的则判令不是股东的清算组成员不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公司股东认为公司经营不善,决定解散公司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而且,法律规定,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应当进行书面通知。如只进行公告送达,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未获清偿的,清算组成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若未依法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则将会面临赔偿损失的重大风险。
公司解散清算没有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无法在清算中申报债权的,清算组成员要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公司清算后,该股东仍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允许约定利息,但该利息不宜约定过高,否则有可能被法庭参照民间借贷的利息上限——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起诉时的利率)”,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