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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自身的商业秘密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至关重要。在事前,系统的保密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商业秘密受到侵犯。事后纠纷中,如果企业主张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都没有被法院认定为商业秘密,那么对其保护无从谈起。而且,即使采取了保密措施,企业不能充分证明,也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导致败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哪些?
魏妮娜律师解答:
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认可的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商业秘密保护应根据商业秘密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严格控制接触范围。保密的实质就是控制接触范围。企业保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商业秘密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产生、处理、存储、使用商业秘密的部位,是保密管理的重点。在保密管理中积极引进和推行契约管理机制,是契约经济和法治经济的客观必然,也是提高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提高技术监控手段。加强人员教育管理。企业的一切行为归根到底都是人的行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最终还要落实到对人的教育和管理上。
魏妮娜律师补充: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保密措施”。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建议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应与可能涉密员工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并严格控制信息的传播范围,企业内部应设立商业秘密的管理和监管机构,同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考虑提高技术监控手段,采取多种保密措施,避免因商业秘密泄漏发生纠纷时无据可查,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