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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可能会碰到喜欢拍“表情包”的朋友,喜欢拍自己就算了,还总是喜欢拍别人。不知怎么的,大家的“表情包”就在朋友圈满天飞,让人十分恼火。但是请注意!《民法典》出台后,随意拍摄他人影像,可能会惹上官司!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确认?
魏妮娜律师解答:
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不容他人随意使用的权利。未经自己的允许,其他人如果用自己的肖像作营利之用,就构成侵权,触犯《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要受到处罚。认定类似“表情包”剧照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须一般社会公众可以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且属商业性使用。致歉不必取得对方认可才视为有效,如果侵权人已经完成了与其侵权行为程度和范围相符的致歉行为,即便被侵权人在情感上不一定接受,也不影响法院认定致歉行为已经实际履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侵犯了肖像权。
魏妮娜律师补充: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生效,其中关于肖像权侵权的规定趋于严格,不再以“商业目的”为侵权要件。因此即便不以经营为目的,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仍有构成侵权的可能。使用时间是法院认定侵害肖像权程度的判决因素之一,如使用时间较长,法院可能会加重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法院衡量侵犯肖像权范围时,会从用途、使用区域、印刷数量、是否主动向不特定人群提供等方面考虑,综合判断损害赔偿责任。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即便不是从肖像中直接获利,而是用于场馆经营或对场馆经营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都可能被认定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