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裁决。签订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处理不当,会引发离婚后遗症,令当事人烦心倦目,陷入官司纠身的漩涡。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增长,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魏妮娜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虽然双方在庭审时均表示无夫妻共同财产,却在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发生财产纠纷的,人民法院仍应受理。
魏妮娜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结婚要慎重,而离婚也必须慎之又慎,避免冲动离婚、草率离婚。在处理财产、子女抚养、债权债务问题上,要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向律师和法律人士咨询后,慎重作出决定,争取合理地一次性解决,避免后遗症的发生,否则不仅自己郁闷,还会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