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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如何处理?
张善伟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没有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作出有罪判决,应当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对于量刑证据存疑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不是嫌疑人所为;客观原因导致证据已经无法收集到;办案人员的原因造成了证据不足。
张善伟律师补充:
要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并给予刑事处罚。
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决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决不能把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决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规范行为而致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
尊重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权益,高度重视当事人和律师对案件审理活动的监督。我们将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建构审判权公正行使的机制,确保审判权的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