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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套路”骗取他人财物。部分“套路贷”还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迫使被害人家破人亡,扰乱一个区域的经济、生活及司法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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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识破“套路贷”?
祁铈程律师解答: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套路贷并不是单纯的贷款行为,是披着借款的外衣,从事的一种诈骗行为,不是所有的非法讨债行为都是套路贷。
“套路贷”往往表现为集团性、有目的的犯罪,借款人或出借人要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各地政府应加强对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和排查。
祁铈程律师补充:
套路贷的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
“套路贷”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术语,这一说法是为了突出其金融诈骗特征。“一开始就是有目的的犯罪,目的是非法侵占借款人财产。整个流程是精心设计的,中间有很多陷阱,最终通过非法催收等手段变现,且利息和各种费用显著高于市场平均行情。”套路贷”的违法行为包含欺诈和暴力成分,其中暴力也包括软暴力。“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是法律所允许的,关键是行为方式。如果采用带有欺诈性质的手段,利用需求方弱点,如引诱缺乏金融知识和消费自制能力的学生中圈套,以及采用复利或变相复利的计息方式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