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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我国维权年的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直播带货已成为新型消费业态,直播带货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直播带货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祁铈程律师解答:
直播带货是主播通过直播平台对商品以现场讲解和试用等方式进行导购,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将传统的宣传、销售与电子商务进行了融合。直播带货的形式日趋多元,直播带货的商品服务种类也日益繁多。《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广告法》等法律法规都能够约束直播带货的相关主体。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主播因在网络平台上出售商品而被认定为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则也被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播作为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代言人,要对作为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是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
祁铈程律师补充:
消费者是与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家)订立了商品买卖合同,因此消费者只能依据买卖合同向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家)追究违约责任或依据侵权法律的规定追究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家)和生产商家的侵权责任,而平台方既不是买卖合同相对方,也不是侵权人,所以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到相应义务或者明知电子商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权益受损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对交易进行监管的法律,向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主播主张权利。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实施的仅仅是广告代言行为,由于在该过程中没有直接发生商品的有偿转让,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风险。但如果作为广告代言人的主播兼具了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身份,可能会因虚假广告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