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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分为“破产清算”与“破产重组”两种。“清算”的意思自然是不干了。当年雄心壮志要干一番事业,现在不仅蚀尽老本,可能还有一堆债务,得再往外掏钱才行。所以卖了桌椅板凳之后,要是能付清欠款,那已经烧高香了。“破产重组”则不同,它是希望搞到一些周转资金,或者新增投资者,或者能逃脱一些债务,继续干下去谋求“东山再起”。不过,也正因为有“捞本儿”的心理,有时往往输得更惨。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什么是破产重组?
杨孝业律师解答:
破产重组实际上就是一种破产后的经营手段,通过破产重组企业亦可以注入新鲜血液重新焕发活力达到重新盈利的目的。毕竟公司破产对任何一方都有影响这是将影响最小利益最大的一种方式,破产重组法院不会介入有债权人,债务人等自行进行协商解决,这个时候债权人 债务人等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待全体表决同意后,例如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融资资源互换 交易等方式实现重新组合,这个过程就叫作破产重组。
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等。
杨孝业律师补充:
一般而言,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但对破产法律 制度则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将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种避免债务人 破产为主要目的的重整、和解法律制度也视为破产法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 仅将其狭义地理解为破产清算法律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采纳了广义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解,即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规定在一部 企业破产法中。因此,在确定该案由时,一定要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材料 明确其提出的是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眇變,而非破产清算、和解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