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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条款历来是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复杂的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合同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设计施工不当、建材质次价高、施工偷工减料、工程层层转包等种种原因,引发了许多工程质量事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工程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刘福胜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可以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不过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更有利问题的解决,因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建设工程领域的专家进行仲裁。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方也不能强迫调解。
此外,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工程质量纠纷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刘福胜律师补充:
目前工程质量纠纷发生最多的是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勘探、设计、施工等)的违规或失误都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任何一份施工合同的依约履行,首先取决于合同的可操作性,而可操作性是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具备全部、全面履行所必须的程序和期限,期限则是合同规定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从某一时间起到另一时间止的连续时间段,显然,施工合同履约的可操作性,首先由期限所决定。许多案件的胜败往往取决于合同关于期限的规定,由于合同条款对期限的规定用词不规范、不严密,或者由于合同条款没有对期限的开始或结束时间作出明确规定,最终使诉讼案件的结局出现与预料截然相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