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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的含义: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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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理合同中,超越代理权会有什么后果?
刘福胜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该情形主要包括被代理人没有做出代理授权行为,代理授权行为本身无效或代理权被取消具有溯及自始效力导致代理授权行为无效而签订的合同。
2. 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即行为人有代理权但超越了代理权限而签订的合同。
3. 代理权终止后而签订的合同。即行为人之前享有代理权,但代理权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其他原因导致代理权终止后而签订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刘福胜律师补充: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可以看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职务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一百七十二条和五百零四条中规定企业对法定代表人设定的职权范围不能作为对抗善意相对人而否认合同效力的根据。从公司法角度出发,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内部的管理性规定,只能约束公司内部,从维护交易稳定性角度,不能苛求所有的合同相对人都负有对公司章程的审查义务。故合同签订双方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的条件下,合同认定为有效。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