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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是要越快处理越好,拖着交通事故不处理并不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反而还会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怎么处理?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如何处理?
刘福胜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如果事故另一方一直不露面,交警将会对涉事车辆,依法锁定,届时,该车将无法过户和年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到法院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虽然会花费时间和精力,但比起调解保护力度更长久,赔偿项目更多。而且相对于协商解决,诉讼更具有权威性,它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的。
刘福胜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每一个项目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明确计算依据或计算方法。
“事故维权”打不起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进行免费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