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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一般来说,所有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权利与义务的。当然了,借款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类型,当事人也是具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而主要的不同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不一样,所以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借款合同中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
法妞网友咨询:
借款合同中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张磊律师解答:
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1、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2、依合同的约定的方向使用借款;3、不能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延展,最高可享受延展原定借款期限一半以内的时间; 4、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
借款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需要提供保证的,借款人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2、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3、依合同确定的用途使用借款;4、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5、借款人应当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贷款人的权利如下: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贷款人的义务如下:1、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2、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3、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张磊律师补充: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而非“生效”。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尽管其已经成立,并且也可能反映着当事人之间事实上发生了一定的经济往来关系,但这种合同及其反映的经济往来关系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