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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为了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也为了避免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不少老人会选择生前立下遗嘱。然而,对于掌握法律知识不多的老年人来说,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那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张磊律师解答:
有些遗嘱之所以无效,是因为该遗嘱的订立或内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和订立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落款没有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未见证订立遗嘱全过程等。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因疾病或年老丧失了认知能力等。
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真实的意思,系在受到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订立的。
遗嘱中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的合法财产。比如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或者未析产的财产;遗嘱中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没有给未成年人保留份额。
遗嘱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比如将遗产分配给婚外第三者等。
张磊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在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