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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金融业飞速发展,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同时也对银行等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
法妞网友咨询:
金融债权是什么意思?
程隆银律师解答:
金融债权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等经营贷款或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借款人货币而形成的权利。金融债权的主体为金融机构,因此,金融债权一般具有金额较大、种类繁多和性质复杂的特点。从性质上看,根据金融债权是否设立担保,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金融债权、信用担保金融债权和无担保的普通金融债权;根据金融债权的期限又可分为长期金融债权和短期金融债权。
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其中的物权编、合同编的相关法条,是金融制度体系中的民商法基础,将会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市场交易行为,从而给金融行业带来重大影响。而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关于借贷合同的新规定,也将对金融业务和相关法律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对金融业务和金融法律业务从业者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
程隆银律师补充:
银行对债务人的债权主要是基于债务人向银行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未完全清偿的,债权人依法可向债务人的管理人进行申报。根据债务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贷款合同,该金融债权的组成基本包括:1.本金;2.利息;3.罚息;4.复利;5.违约金;6.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金融债权的罚息、复利的计算方式一般比较复杂,尤其需要结合金融行业的特定专业术语来厘清金融术语和法律概念的关系,例如“结息日、罚息利率、复利按季计收”等,实务中也经常发生因结息日的理解偏差导致金额计算方式存在争议的情况,甚至引发破产债权确认的衍生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