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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年来,信用卡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信用卡的使用为人们带来很多方便,同时,一些问题也显露出来,比如信息泄露。
法妞网友咨询:
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有什么后果?
冯荣尚律师解答:
对于“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定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而言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主张。广义说认为,信用卡信用资料是办理信用卡的必要条件,它包括信用卡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内的存款余额、信用卡编号、密码、发卡行代码、持卡人账户、密码等电子数据,由发卡行在发卡时使用专用设备输入信用卡的磁条中。狭义说的观点认为应当作限制解释,信用卡信息资料是关于发卡行代码、持卡人账户、密码等内容的加密电子数据,由发卡行在发卡时使用专用设备写入信用卡磁条中,成为POS机、ATM机等终端机识别合法用户的依据。
冯荣尚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不仅损害了信用卡实际持有人的本身利益,更是触碰法律“红线”。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五张以上的就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提醒一些想要“投机取巧”之人,莫要以身试法!
强调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窃取、泄露客户信息、所在机构商业秘密等的违法犯罪行为。催收是金融行业几十年的组成部分,但是监管对其的容忍度正在逐渐下降,虽然没有直接针对催收行业出台严监管办法,但是不断地在通过罚单、规范间接的施行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