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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打官司?很多人对于离婚打官司的流程比较的迷茫,不知道该怎么打官司,也不知道该准备什么证据材料。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最新离婚诉讼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李响律师解答:
1. 选择法院:起诉离婚必须选择恰当的法院,否则很可能就不会被受理。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递交诉讼状:诉讼状应当写明相应的诉讼请求和客观事实,现在不少地方可以网上立案,当事人可以选择网上递交电子诉讼状。
3. 交纳诉讼费。
4. 立案后等待调解或开庭。立了调解号后,在家静等法院的调解通知,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一个月内通知调解。如果你不愿调解,是可以拒绝调解的。
开庭当天,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会择日判决。离婚案件,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会判不离。上诉的话,二审也很难改判。所以,上诉不是很好的选择。建议过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样判离的可能性会大很多。同时,也能有效节省离婚诉讼时间成本。
李响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