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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喜欢的城市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在房价不断蹿升的现代社会,买房已然成为很多人面对的最大压力。所以在房产买卖中需要谨慎,可再谨慎的购房者也无法避开狡猾的开发商设置的陷阱,迫于无奈的购房者有时候只能选择退房了事。那么买房后后悔了,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买房后后悔了,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解答:
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购房者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申请。
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2、办理退房手续,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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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解析: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