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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认为“注册资本越高越能体现公司的资金实力,公司就可以获得更多合作机会!”,“既然是认缴制,设置20-30年的出资期限,用盈利分红出资,既可以减少创立时的成本,又可以提高企业形象,一举两得!”……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法妞网友咨询:
注册资本是想减就能减的吗?
韦勇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之一就是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说,假如公司出现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可以通过清算、破产等程序进行解散,但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尚未缴纳完成,则无法进行清算、破产。
法条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韦勇律师补充:
公司进行减资需要经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公司需要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应当在限期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如果债权人提出异议,则在补足出资、清偿全部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之前,公司不能进行减资行为。
法条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