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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但这种言论自由不是绝对性的言论自由,正确地讲,是相对性的。比如某某惹恼了我,我要要在我的QQ空间里发文损毁他的声誉。那么,用QQ报复诽谤能够成为犯罪吗?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用QQ报复诽谤能够成为犯罪吗?
张从弟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还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上述两个法条,明确界定了诬告罪和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构成诬告罪,必须是因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故意捏造事实;而诽谤罪,则是行为人以各种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这几种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处,需要注意区分诽谤罪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区别,一般民事名誉侵权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轻微,还不足以构成犯罪。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并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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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弟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
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由此,用QQ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从弟律师结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流行的当下,应当做一个文明的网络人,不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或犯罪行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