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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的过程当中,很多人都会和卖方签订了一份售房合同,这份合同经过双方的签字确认之后,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签订售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细心,那么售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售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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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售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售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答:
售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买卖双方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并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2)房屋的、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3)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4)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6)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7)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9)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条款(10)中介不吃差价,及不做手脚的条款,如事前,事中,事后发现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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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析:
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拥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