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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就是被征收房屋价值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实践中,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法妞网友咨询:
怎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资料图】
黄学先律师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收过程中,每一步都是十分重要,房屋价值直接影响您后续补偿款的确定,所以一定要明确、具体。
黄学先律师补充:
被征收人拒绝履行配合与协助的义务导致无法评估,在此情形下,评估机构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内容,结合涉案房屋外围勘查情况,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程序并无不当。故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可将上述分户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在决定中载明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经入户按实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保护了被征收人依法可能获得的权利。
根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里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涉案被征收房屋为土木结构,住宅用途,而其提供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买的房屋为框架结构,商服用途,明显不属于类似房地产。故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