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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为了应对市场变化,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策略,企业的分立、合并也是企业调整经营的一种方式。那么单位的合并或者分立影响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受单位合并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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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合并或者分立影响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受单位合并影响吗?
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何妍妍律师解答:
企业合并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企业分立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分立给现存的企业叫存续分立,分立给新设的企业叫解散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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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何妍妍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后公司不能随便裁人,劳动者依然要遵守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合并或者分立后公司名称有变的最好对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1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