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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更换。那么劳动变更实体程序是怎么样的,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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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变更实体程序是怎么样的,怎么进行?
(资料图片)
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沈剑律师解答: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
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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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沈剑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但是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