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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已经成为继海、陆、空、太空四大自然地理空间之后的第五大战略空间。正如一切事物的发展必然是光明与黑暗共生一样,网络世界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也日益凸显,各种新型犯罪也以超越常规的速度应运而生。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网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的区别?
周卡方律师解答:
网络犯罪指以网络为犯罪工具和犯罪空间的犯罪;计算机犯罪指针对计算机硬件及存储信息进行攻击的犯罪。相应的英文关键词选择 cyber crime和 computer crime。网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的主要特点基本相同,这也说明网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是有密切联系和关系的。但是,计算机不等于网络,网络犯罪不等于计算机犯罪,除上述所说的概念不同外,两者还有其他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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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卡方律师补充:
1.两者的产生不同
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开始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工具在我国产生并发展。计算机产生后,就有人以此进行犯罪。互联网是在计算机产生多年以后才出现的,而网络犯罪即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产生了。
2.两者的空间不同
计算机犯罪是以计算机为直接攻击对象或直接工具的犯罪,不需要其他额外的空间。而网络犯罪则必须在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内发生。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各种智能产品的层出不穷,网络犯罪的空间延伸度已远大于体统的计算机观念,其所涉及的范围几乎遍及了所有的领域。
3.两者的特点不同
计算机犯罪与网络犯罪的特点有其相似之处,如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犯罪波及面可能跨区域甚至跨国等。但是,它们还是具有一定差别的。网络犯罪具有犯罪空间的虚拟性、犯罪对象的广泛性、犯罪手法的复杂性等特征,这使得侦破网络犯罪比一般计算机犯罪难度更大。
周卡方律师结语:
在当前阶段,应当以回顾和检讨既往立法为前提,以域外比较和借鉴为重要基础,结合我国网络的发展与网络犯罪的趋势,从刑法立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力图从立法理念、法益保护、危害行为类型、预防性立法思维等角度提升立法水平和强化规范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