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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看,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有力地震慑了一批故意违法欠薪的企业和个人,保护了劳动者获得合法报酬的正当权益。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如何判,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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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如何判,怎么规定的?
(资料图)
黑龙江单权律师事务所毕长虹律师解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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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单权律师事务所毕长虹律师解析: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
恶意欠薪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遭遇拖欠薪金行为的劳动者要有依法维权的意识,寻求以理性、合法的途径解决劳资双方的劳动纠纷。一般应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申请仲裁、调解予以处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司法机关报案,并固定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