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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自己工作完成之后,替同事加班时候,受到伤害了。此时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那么帮同事加班受伤算工伤么,怎么规定的?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
我替同事加班,结果受伤了,公司说不是我的工作范围,是我私自替别人加班的,算工伤吗?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陈敏丰律师解答:
帮同事加班受伤一般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如果从事的活动确实是单位的工作,那么就可以界定为工伤。
所谓“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间。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尽量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本意,此处应从广义上进行解释,即凡为本单位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均应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故此,员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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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陈敏丰律师补充: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