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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婚姻很脆弱,两个人认识后没多久,就觉相见恨晚,于是赶紧结婚,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变了,不是认识的时候那么好,于是一刻也不能忍受,提出离婚,那么给的彩礼钱能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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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和吴某丽通过微信聊天认识,相识仅10余天便登记结婚,结婚当天给了吴某100000元彩礼。结婚后我一直待吴某丽很好,不料,才共同生活一个月的时间,吴某丽便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我可以要求吴某丽返还彩礼吗?
河北瀛川律师事务所吴珊律师解答:
可视具体情况酌情返还。彩礼是为了促成婚约的建立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而发生的一种赠与,给付彩礼多是迫于地方习惯或是给付彩礼一方对今后共同生活的一种承诺和期许,是具有一定目的性及附条件的。
婚姻双方属于闪婚又闪离情形,并且具有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并且双方共同时间较短,一般是指不超过一年时间,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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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珊律师解析: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不宜简单的适用“一刀切”的标准,应当结合相关案情,综合考虑社会善良风俗、回礼情况、生育情况、彩礼的使用情况以及结婚(同居)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是人生大事,一段婚姻的结束,或多或少地会让当事人“受伤”,还容易导致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婚姻观念淡漠,影响社会和谐。告诫现在的年轻人,不可视婚姻为儿戏,草率结婚草率离婚,都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要慎重对待婚姻,避免更多不幸的出现。